残疾人证办理政策
政策依据:《江苏省残疾人证管理实施办法》、《江苏省残疾人残疾类别等级评定工作规程》(苏残发〔2017〕7号)。
申请对象:具有本区户籍且满足其他申请条件的人员:言语障碍者,年满3周岁后方可提出申请;精神障碍者,年满2周岁方可提出申请;因病致残者,在治疗终结、康复期满1年后方可提出申请。
申报时间:残疾评定目前一年2次,为4月、10月第四周。申请人每年4月中旬之前、10月中旬之前向村(居、社区)残协提出申请,也可直接到镇(街道、开发区)残联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和病历资料(含影像资料、检验检查报告、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的复印件,3张二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