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江苏省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办法》(苏残发〔2018〕57号)。
适配对象:具有本区户籍、持有有效二代残疾人证、有辅助器具适配需求的除言语以外的各类残疾人。
所需材料:残疾人证复印件。
救助内容:根据残疾人残疾类别现状和上轮辅具适配的时间,配备适当的辅助器具并指导使用。
办理程序:每年残疾人服务联合行动对辅具适配需求进行全面调查,有需求且符合适配条件的对象,由需求人选定辅具的类型、型号。镇级残联组织评估后报区残联,区残联审核后确定辅具适配对象和适配的器具品类。区残联根据省残联招标目录,选择相近价位辅具进行比质采购,并及时采购下发镇级残联。镇级残联负责将辅具发放到人,并进行使用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