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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7周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项目免费服务

时间:2020-04-15       作者: dfcladmin      

政策依据: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大政规发20193号)。

申请条件具有本区户籍且经专业医疗机构评估认定符合康复训练条件,低视力康复0-10周岁,智力康复0-6周岁,听语康复0-6周岁,肢体(脑瘫)康复0-14周岁,孤独症康复0-17周岁。

申请材料申请康复儿童身份证(户口页)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3张2寸免冠彩色近照、有效病历资料

申请流程:有康复意愿的残疾儿童及其监护人到区残联或户籍所在地的镇级残联领取《残疾儿童复筛个案登记表》,并按要求携资料至专业医疗机构(区妇幼保健所、市精神病专科医院)进行筛查鉴定(已有相关鉴定意见的不重复进行)。经鉴定符合康复条件的残疾儿童监护人向区残联提出申请,并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救助机构。符合条件的重度听障儿童申报人工耳蜗救助项目的,由区残联指导登陆中国听障儿童服务网自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