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将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纳入“两项补贴”〉发放范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大政办发〔2017〕81号)。
补贴对象:
(一)困难智力、精神三、四级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
具有本区户籍、持有有效二代残疾人证,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残疾人,可以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1.残疾类别为智力或精神残疾,等级为三级或四级;
2.无固定收入、家庭未享受低保。
(二)智力、精神三、四级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
具有本区户籍、持有有效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类别为智力或精神残疾,残疾等级为三级或四级,且需要长期照护(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的残疾人。
补贴标准:
(一)困难智力、精神三、四级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
无固定收入、家庭未享受低保的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本地低保标准的40%发放。
(二)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城镇、农村户籍分别按120元/人·月、8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
申领程序: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以申请补贴,由申请人向残疾人户籍所在镇(街道、开发区)社会救助窗口提交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