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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时间:2020-04-15       作者: dfcladmin      

          政策依据:《盐城市2020年低收入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盐残办发20204)。

改造对象:具有本区户籍持有效二代残疾人证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低收入残疾人家庭、重度残疾人家庭、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残疾学生家庭、就业年龄段无固定收入残疾人家庭、14岁以下残疾儿童家庭。同时,居住房屋须具备改造条件且同意接受改造。

补助标准:一般每户改造标准为3500元。按照助残需求,实事求是把握。

申请程序:每年年初残疾人服务联合行动时对相关对象进行需求及现状调查,村、镇、区三级残联组织逐级审核后,在申请人所在村(居、社区)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区残联进行最终审定,并按照“六统一”组织实施。